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定通过5种主要农作物共 58 个品种,其中水稻品种4个、小麦品种15 个,玉米品种 24 个,棉花品种 15 个(详细目录见附件)。
现将具体审定品种目录予以公告,请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品种的适宜种植地区,加强品种展示、示范和品种监管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