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3552441705

全链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

2024-08-21 10:24 浏览:5 评论:0 来源:农易网   
核心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法治保障。同时,通过森林保护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林木采伐,依法依规申请采伐许可,科学合理实施修复措施。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坚持全链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在李某贵等滥伐林木、梁某富等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李某贵等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梁某富等人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非法运输,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构成滥伐林木罪和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在此类案件中,非法采伐行为和运输行为构成非法木材生意不可或缺的环节,各方也因此形成较为固定的利益链条。人民法院在对滥伐林木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针对非法采伐、运输等行为构成的非法木材生意利益链进行全链条打击,扩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圈”,强化全面保护。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退耕还林是为了修复和改善生态,退耕还林者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应当履行管护义务,不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人民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积极通过原地补植、异地修复、认购林业碳汇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引导行为人从森林资源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促进森林生态有效修复。在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申请执行行政处罚案中,齐某在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并领取了8年退耕还林补助后,仍砍伐自家退耕还林地里的板栗树,被行政处罚后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考虑到树木栽种时间对成活率的影响等因素,经多轮协调,最终确定由齐某在自有土地上异地补植板栗树,并根据板栗树的生物特性,合理确定补植地点、补植时间和密植度等内容,实现了总体平衡的生态保护效果。

坚持公正司法与以案说法紧密结合,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林木采伐方式和采伐量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再生产问题。为了防止滥伐林木等情况,法律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林木必须依法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吴某良等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采伐自种林木共1064株,其中杉木907株,阔叶树157株,立木蓄积量共78.4553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人民法院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以该案为典型,开展“庭审下乡+送法入村”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见习记者 黄敬慈

下一篇:

第三十一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暨第四届畜禽种业专业论坛召开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17号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187056308@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