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一2027年)》等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咸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咸阳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要求,全面推动咸阳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确保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由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和彬州市农业农村局主持的“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评审会”和“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评审会”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在泾阳县和彬州市举行。
陕西省农业绿色低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邱凌教授和秘书长杨选民副教授及省市相关专家分别参加了泾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评审和彬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评审,并针对实施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与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进行了详细交流和探讨,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正确的规道上顺利实施。
泾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1214.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31.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682.5万元。计划在王桥、中张等5个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镇建设,每个重点镇至少建设1个示范基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建立分区域、分作物秸秆还田模式;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5个;遴选推荐2-3个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不断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和规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彬州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1194.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70.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24.0万元。项目计划在北极镇、新民镇、太峪镇、水口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4个;在龙高镇、韩家镇、新民镇、永乐镇建设阳光沤肥连体大棚14座;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利用秸秆和畜禽粪污混合堆沤有机肥,辐射带动周围4000亩以上秸秆肥料化处理,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田块、统一还田,示范展示秸秆还田新技术新成果,起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面向农业”的绿色低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秸秆收储体系,市场化长效运转机制;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升0.1个百分点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7%以上;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发生;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陕西省农业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