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机制、经营主体培育、品牌打造、市场开拓等路径,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做好“土特产”文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传推介内容
(一)主导产业基础好。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应为主导产业鲜明、具有地方特色、能够长期发展的产业。
(二)融合发展程度深。乡村特色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电子商务等多种功能充分拓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三)联农带农作用强。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应有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通过契约联结、股份合作、服务带动、产业化联合体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四)特色产品品牌响。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生产的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打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且有一定品牌影响力。
二、 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自治区将总结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并统一印制成册,向主流媒体进行推介宣传。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工作,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包括历年认定的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近两年认定的自治区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荐,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可靠、特色鲜明。
(二)严格审核。各地按照宣传推介内容,组织县市认真准备典型案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文字内容掌握在2000字左右,同时选配电子照片3—4张(单张照片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并附图片说明。每个地州市推荐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
(三)按时报送。典型案例申报材料请于9月13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静、王宝霞
电话:0991—2858206
附件: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典型案例(申报模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附件
自治区乡村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典型案例
(模版)
总要求:案例须包括标题、村(镇)基本情况、主导产业发展现状、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数据可靠,总字数约2000字。
一、 村(镇)基本情况。包括村(镇)区位、资源、人口、交通等情况。
二、 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包括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历史、发展规模、经营主体、品牌培育、取得荣誉等情况。
三、 主要做法。包括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发展加工、拓宽销售渠道、打造品牌、培育经营主体、整合资金项目等情况。
四、 取得的成效。
五、 经营主体情况。包括经营主体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 关于开展自治区特色产业示范村镇典型案例宣传推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