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1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45个农药产品、40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合审评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附件:
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
拟批准登记变更农药产品名单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年 8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