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克里木
电 话:13899868189
电子邮箱:xjnjjgc@163.com
附件:1.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 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全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强化服务和依法治社为主线、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为目标、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形成以服务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为遵循,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紧紧围绕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对“空壳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规范提升一批带动能力强、有潜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面提升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 主要任务
(一)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发展现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不漏一社、全面摸排”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及运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基地建设情况、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按照运营规范、运营一般和未运营三个层次分类,逐一排查甄别,建立工作台账,为后期分类处置做好准备工作。
(二)清理整顿“空壳社”,规范提升发展质量。按照“清理退出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以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以及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异常情形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普法宣传,引导自愿注销,依法依规进行清理。
(三)完善制度建设,以机制促合作社规范运行。对于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列为“运营一般”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各地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指导农机合作社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建立健全社务管理、盈余分配、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使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使其做到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
(四)加强培训指导,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培训规划,采取现场观摩、理论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计划今年年底农闲时期举办一期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各地也要积极整合农业培训资金和资源,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工等业务骨干培训,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辅导员作用,为合作社提供组织建设、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
(五)推进示范创建,强化典型引领。紧紧围绕提升运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等创建标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服务功能较全、经营规模较大、综合效益明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强合作联合,促进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愿依法在经营、技术、资本、资源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发挥规模效应、实现抱团发展,降低风险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依法组建行业联盟和联合会等,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能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组织化水平。
(七)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推动力度。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指导和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并落实有关资金、税收、信贷、用地、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性扶持措施,在强化指导服务的同时,及时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地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倾斜,优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累加补贴。在充分发挥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基础上,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督促检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扎实顺利开展。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地要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等制度,并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指导培训、项目扶持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认真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通过精准甄别和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并认真总结规范提升情况,汇总填写《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情况统计表》,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统计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