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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土地可以成立一个专业种植合作社

2023-09-19 00:47 浏览:10 评论:0 来源:农易网   
核心摘要: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成立种植合作社对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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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种植合作社对土地的大小无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专业种植合作社要求如下:

  第十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农业问答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根据互助合作的原则自愿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 按照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合作社思想的传播和试验,始于十九世纪初 英国 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我国最早的合作社是1918年创立的北京大学消费合作社。 孙中山 《党员要注意宣传的奋斗》:“要米价平,便要工人同农民办一合作社。”

  柳青 《铜墙铁壁》第二章:“商号象样的也就是全区老百姓集股办起的一个合作社。”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一:“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根据互助合作的原则自愿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按照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合作社思想的传播和试验,始于十九世纪初 英国 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我国最早的合作社是1918年创立的北京大学消费合作社。

  孙中山 《党员要注意宣传的奋斗》:“要米价平,便要工人同农民办一合作社。” 柳青 《铜墙铁壁》第二章:“商号象样的也就是全区老百姓集股办起的一个合作社。”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一:“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专业种植合作社没有土地限制,主要是联系二三十户大农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具体到当地农委咨询,再到工商局领取执照

  专业种植合作社没有土地限制,主要是联系二三十户农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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